合理使用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依法对他人作品自由、无偿的使用。
(2)、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目的,为了教育、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在不征求作者与著作权人同意,不支付报酬的情况下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3)、在利用有版权的作品时,既不需取得权利人的同意,一般也不需要支付报酬,而且不构成侵权。
(4)、在一定条件下,作品使用者不仅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所有人许可,而且也无须向其支付报酬而自由使用(但要尊重作者的人身权利)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5)、《著作权法实施条理》关于对于合理使用他人作品者的义务上也明确写到,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合理使用必须是在不损害作者的人身权利下进行,《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明确规定,进行合理使用必须指明作者、作品名称,不得侵害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 他权利。合理使用只能针对已经发表的作品,除图书馆博物馆为保存版本而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以外,未发表的作品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