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020-81706618

已有36582015位商标查询过

                                              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人所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申请人所申 请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若申请人不服驳回决定,须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陈述答辩理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对驳回决定 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商标驳回复审的办理流程

   

 

驳回复审所需资料

1.商标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2.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签字);

3.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由我司提供,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4.驳回复审申请书(由我司撰写,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温馨提示

1.商标驳回复审申请到期日须计算准确,以收件邮戳日开始计算十五天,如超过复审期限后提交文件,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2.如申请提交后要求后期补交证据材料、理由的应当在提交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常见问题

1、商标是在两个多月前被驳回的,但是因为我公司迁址,在今天才辗转收到驳回申请

答:驳回复审申请需要在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因为你这个驳回已 经超过2个月,因此你提交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这种驳回通知商标局不会公告送 达)

 

我们的客户

推荐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