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著作权质权登记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著作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著作权质权登记是著作权质权设立的生效要件,著作权质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设立质权登记机构办理质权登记,就是依照法律规定对著作权质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办理相应的手续,使之发生相应法律效力,以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作品著作权质权登记的作用
1、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2、登记是著作权质权设立的生效要件;
3、方便权利人进行债务担保和融资;
4、使得质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担保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
作品著作权质权登记流程
1、指导客户准备登记手续所需的整套申请文件;
2、向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文件;
3、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费用后,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发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4、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登记机构发布登记公告,在该软件登记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登记机构发出登记证。
作品著作权质权登记所需材料
1、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
2、出质人、质权人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注册登记证明;
3、主合同及著作权质押合同;
4、作品权利证明;
5、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共同著作权人的书面协议;
6、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合法身份证明;
7、著作权出质前该著作权的授权使用情况证明文件;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常见问题
1、申请著作权质权变更登记的要求是什么?
答: 申请变更登记的,应持质权变更登记申请表、变更协议、《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明》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著 作权质权变更登记。登记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对变更事项予以登记。 当申请变更的范围可以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基本信息、著作权的基本信息、质权担保数额、质权担保范围等事项。涉及质权登记证书内容变更的,应交回原登记证 书,由登记机构发放新的证书。
2、著作权质权登记的办理时限是几天?
答:《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登记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予以登记,并向出质人和质权人发放《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
3、当事人申请注销的情形及其要求是什么?
答:当发生下列情形,当事人可申请注销著作权质权: ①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一致同意注销; ②主合同履行完毕; ③质权人放弃质权; ④质权实现的。 申请人注销质权登记的,应当提交注销申请书、注销登记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并交回原《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
4、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中涉及的基本概念及其含义?
答: 出质著作权内容:指可以出质的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种类和范围。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的规定,软件著作权财产权的种类包括:修改权,复制权, 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出质著作权范围是指对出质著作权财产权限定的使用范围。 质权担保范围:质权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主债务履行期限:主合同中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的由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5、著作权质权合同为什么要进行登记?
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出质著作权财产权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权 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依据《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第五条规定,著作权质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著作权质权登记簿》时发生效 力。 因此,著作权质权只有登记后才得以设立,债权人才对折价、拍卖、变卖出质标的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