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警告函
警告函是指以法律函件的形式,向侵权人指出侵权事实,说明其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并依法向侵权人提出明确的停止侵权要求。
警告函的作用
在您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情况,您认为起动知识产权诉讼、行政投诉并非最佳的解决方案,但又不愿意放任他人侵犯您的知识产权。例
如:侵权行为的规模、影响较小,而采用行政投诉或诉讼的方式成本较高;您发现侵权行为人并非出于故意,认为只要侵权者停止侵权即可等。
针对这样的情形看,您可以采用警告函、权利声明函的方式,通过警告交涉的方式维护您的知识产权。通过警告函,可以提醒非恶意的侵权人、吓阻部分恶意侵权人,从而以较小的成本和较快的时间达到制止侵权行为的效果,有效地维护您的知识产权。
常见问题
1、警告函是否会影响我后续的维权?
答: 发出警告函后,您仍可以对相关侵权人采取行政投诉、司法诉讼等措施。但发出警告函后,会提醒侵权人其行为已受到注意,进而加大侵权证据的收集难度。因此, 若您不能排除将对侵权人采取后续措施的可能,则建议在发出警告函前先行对其侵权证据进行收集与保全。
2、出具警告函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答: 出具警告函您需要准备有效的权利证书,如:注册商标证书、专利证书、版权登记证书等;侵权人的基本信息及侵权事实。哲力律师团队将根据您提供的案件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向侵权人严正说明其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并依法向侵权人提出明确的停止侵权要求。
3、警告函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答: 警告函属于在遭受侵权时的自力救济维权方式,本身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作用,主要是通过警告侵权人相应法律后果的方式促使其停止侵权行为。此外,受到警告函 后仍不予停止侵权行为的侵权人,可确认为恶意侵权,在后续诉讼中将在一定程度上加重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