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随着中国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使用电梯的场合也越来越多,电梯运行期间的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7月26日,在湖北省荆州市安良百货公司发生的自动扶梯事故中,乘客坠落到出口踏板之下,然后被卷入扶梯内不幸身亡。
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认定,该事故由于事故电梯的驱动站内未设保护装置,未能有效避免盖板发生翻转,且乘梯人坠入后电梯无法及时自动停止,而最终酿成惨剧。本文拟从专利的视角关注电梯安全问题。
电梯出现在人们工作、生活场合的概率之高,使得电梯安全越发不容忽视。为了一探究竟,笔者以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申龙公司)为入口,分析了电梯安全控制领域国内外专利申请状况,试图寻找电梯行业发展中潜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为行业发展提供参考。
电梯安全受关注
电梯在类型上主要分为民用的一般升降机(即直梯)和自动扶梯,此外还包括一些其他特殊应用领域的升降机,如矿井、建筑用梯等。从技术构成上,电梯技术涉及机械系统和相应的电气控制系统,而安全控制技术则是电气控制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电梯主要通过对机械结构和电气控制的改进来实现安全稳定的运行,利用安全装置检测故障并纠正错误,尤其是保证乘梯人员和维保人员的安全,在面对紧急、意外事件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等。
笔者经过在中国专利检索系统文摘数据库(CPRSABS)中检索发现,截至2015年7月30日,申龙公司共在中国提交了103件专利申请,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7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66件。申龙公司涉及各类电梯安全控制技术的专利申请为11件,占该公司自动扶梯领域全部专利申请的11%。
《湖北安良“7·26”电梯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技术调查报告》中指出,“申龙公司该类型产品涉及的盖板结构设计不合理,容易导致松动和翘起,安全防护措施考虑不足”。事故技术调查组专家指出,事故电梯的驱动站内未设保护装置,未能有效避免盖板发生翻转,且乘梯人坠入后电梯无法及时自动停止。
然而,从专利的角度看,我国多家电梯生产企业均提交了关于电梯紧急制动保护技术的专利申请。如名为“一种扶梯的梯级断裂保护装置”“自动扶梯的梯级塌陷保护装置”等。申龙公司也拥有一件名为“自动扶梯转向端内外盖板支架”的关于盖板结构设计的专利。
专利对比见分晓
如今,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电梯消费国,国际电梯业巨头早已开始抢占中国电梯市场。笔者对相关领域申请人进行分析发现,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在电梯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一些国际巨头也在中国进行了大规模的专利布局。
笔者检索发现,三菱电机株式会社、东芝电梯株式会社、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3家日企在中国提交的电梯领域专利申请分别为1490件、1016件和1373件。其中涉及电梯安全控制技术的专利申请分别为612件、565件和372件,占比分别为41.1%、55.6%和27.1%。此外,欧美的代表性企业有美国西子奥的斯、瑞典因温特奥、芬兰通力公司,它们分别向中国提交了1006件、653件和590件专利申请。其中涉及电梯安全控制技术的专利申请分别为300件、244件和297件,占比分别为29.8%、37.3%和50.3%。
经过分析不难发现,尽管申龙公司具备一定的技术研发能力,每年都会提交一定数量的专利申请,但相比同行业的国际企业,其在专利申请数量上还存在明显差距,研发实力较弱。值得注意的是,申龙公司在电梯安全控制技术的研发投入相对薄弱,如涉及扶梯安全的专利申请仅占其扶梯领域申请的11%,而三菱电机等国外企业在这方面的占比约为30%至50%。这一数据的对比足以说明国外企业更加重视面向终端消费者的电梯产品安全技术的研发。
再来关注国内其他电梯企业在中国的专利申请情况。如右图所示,江南嘉捷、苏州康力、苏州新达等我国自主品牌企业也提交了相当数量的专利申请。合资企业如上海三菱、广州日立等也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申请。江南嘉捷、苏州康力、苏州新达、上海三菱、广州日立这5家公司在电梯领域的累计专利申请量分别为656件、525件、325件、229件和211件,涉及电梯安全控制技术的专利申请量分别为201件、156件、90件、70件和65件,占比分别为30.6%、29.7%、27.7%、30.6%、30.8%。
技术创新需加强
通过上述数据可见,一方面,国内不乏技术研发实力较强的电梯企业,专利申请总量百件以上的企业共有8家,但整体而言与国外企业还有较大差距;另一方面,安全控制技术所占比例一般在30%左右,普遍低于欧、美、日等国的国外企业。这表明国内企业对电梯安全技术的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而申龙公司安全控制技术的专利申请所占比例仍低于国内平均值,明显弱于江南嘉捷、苏州康力等公司。笔者认为,如果一家企业在安全技术上没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那么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其或者无法使自己的产品具有相应的安全保护功能,或者选择通过支付一定费用来获得具有相应专利技术的其他公司的许可,而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这样做无疑会增加企业的成本。所以不难推断,在安全控制技术上是否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与该公司的产品是否具有较好的安全性能密切相关。事实也证明,在此次事故之前,申龙公司的产品已在全国多地的电梯安全事故中被多次曝光。
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指出,“对于电梯等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且应当对本单位的设备安全全面负责”。或许,国内电梯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赶超国际电梯巨头的实力,但至少在技术层面可以加大对电梯安全装置和安全控制的研发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产品运行中的惨剧不再发生,同时提高技术成果产品化和产业化的能力,为老百姓搭乘电梯增加一份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