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建伟郑州报道)日前,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侵犯“礼享”商标专用权,再次被商标权人田晓明起诉至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被索赔300万元。目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据悉,田晓明为郑州礼享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他分别于2011年2月和2013年6月获得了在白酒、葡萄酒等商品上的“礼享”商标专用权。2013年,田晓明在市场上发现了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生产、销售包装盒上带有“礼享”字样的白酒产品,便着手收集证据并进行了公证。2014年5月,田晓明将河南亿佳实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河南亿佳实业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柒星泉金池酒业有限公司等酒类生产商和经销商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2015年2月,郑州中院判决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等被告停止商标侵权行为。
今年8月,田晓明在自己的“礼享”定制酒上市前夕,发现在超市、网上仍然能够买到被认定商标侵权的泸州老窖“礼享”白酒产品。田晓明认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积极履行法院判决的停止侵权义务,因此,他于8月21日再次向郑州中院起诉,并索赔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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