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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不再使用的,注册人应及时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一年以上,未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经商标局审查核准后,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利归于无效。
注销注册商标的办理流程
注销商标注册所需文件
1、《商标注销申请书》;
2、商标注册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一份;
3、商标代理委托书(我司提供模版);4、交回原《商标注册证》,不能交回的说明原因。
温馨提示:
1、注册人名义已发生变更的,在申请注销时应以变更后的名义申请注销,但应提供工商登记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2、共有商标的注册人申请注销时,应由代表人办理申请手续,但需要附上其他注册人同意注销的书面授权;
3、如果商标被质押,须经质权人同意方可办理注销;
4、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商标权利人,必须经过清算组织清算,同时发布注销公告。因此办理商标注销申请时必须附带提交注销公告资料。申请人仅提供注册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据的,不视为注册人已经终止。
1、企业注销后,商标还会继续存在吗?
答:企业注销以后,企业的主体资格已经不存在了,所以不能再以企业的名义进行任何法律行为。
2、企业之前是合伙企业,后来各股东分开、公司分立,那么合伙时拥有的商标权,在企业分立以后如何处理?
答: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企业分立时,根据企业内部股东之间的协商,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商标权。如果在一定的时间内没有办理过户,那么就视为分立后法人自动放弃该商标权,不再继续享有商标权。
3、企业的注册商标在企业注销、解散后该如何处理?
答:如果企业注销、解散,那么企业的商标权就应该以清算组织的名义进行处理。